关于CHANet
|
CHANet网志
|
帮助中心
首 页
网站主
广告主
学习中心
联系我们
去买网注册
去买网注册: 1、选择注册类型 >
2、填写注册信息
> 3、完成注册
请填写下列表单信息,标
*
为必填项目。
登录信息
请填写注册基本信息,您今后将通过下列用户名密码登录CHANet成果网。
用户名:
*
密码在6位以上
密码:
*
密码确认:
*
电子邮件:
*
联系信息
请正确填写您的联系信息,我们将会通过此信息通知您参加联盟活动。
个人/公司:
个人
公司
*
公司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省市:
-请选择省份-
中国其他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香港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澳门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山西
天津
台湾
陕西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其他国家
省
-请选择城市-
市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联系电话如:010-12341234
QQ/微信/Skype:
*
去买网信息
请选择一个去买网域名。
请选择一个域名:
.qumaiwang.com
*
设置生成后不可修改
注册协议
请仔细阅读下面的CHANet成果网合作网站协议。
CHANet成果网合作网站协议 引言 本网站CHANet成果网(http://www.chanet.com.cn)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爱德威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德威广告”)所有。 用户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一下“我完全同意”的按钮,即表示用户与爱德威广告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因此,请仔细阅读这些条款内容,如用户不同意本条款,可以主动取消CHANet成果网提供的服务。 第1条(定义) 1. 合作者,合作网站,访问者 合作者,是指与CHANet成果网签订本协议,将CHANet成果网提供的广告等刊登在自己网站上,以收取其广告成果收入为目的,并通过审核的个人、法人或组织机构。 合作网站,是指由合作者管理或运营的,与CHANet成果网进行网络营销及商品销售合作的网站。 访问者,是指通过点击展示在合作网站上的广告主推广内容,访问广告主网站并进行商品购买的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用户。 2. 广告主,广告主网站 广告主,是指委托CHANet成果网通过合作网站,在网上播放该公司的广告并进行营业活动而支付费用的法人或组织机构。广告主应拥有可以进行网上交易的商品或服务。 广告主网站,是指由广告主运营,提供服务和产品的网站。 3. 成果报酬型服务,CHANet成果网,营销活动 成果报酬型服务,是指通过CHANet成果网,将网络营销及商品销售的广告主和通过自己网站进行营销的合作者,利用CHANet成果网作为媒介,实行网上宣传及商品流通中介的服务。 CHANet成果网,是指由爱德威广告提供的成果报酬型服务平台。 营销活动,是指通过CHANet成果网进行的广告主网络营销活动的统称。 4. 营销方式 销售,是指由访问者通过CHANet成果网在广告主网上购买某种服务或产品的行为。 点击,是指访问者在合作网站上对广告主广告进行点击的行为。 A.按浏览量支付(pay-per-page view) 指按照广告的浏览频率支付营销服务费的方式。 B.按点击支付(pay-per-click) 指通过banner点击、文字链接广告及其他正常引导方式,合作者将访问者引导、链接到广告主网站而支付费用的方式。 C. 按有效行为支付(pay-per-action) 指通过合作网站上的链接,访问者到广告主指定的网站,进行应答询问或调查、提供其它信息、注册会员等等事先约定的事宜时,向合作者支付事先约定费用的方式。 D.按销售收入支付(pay-per-sales) 指通过合作网站上的链接,访问者到广告主网站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根据购买金额CHANet成果网向合作者支付事先约定费用的方式。前述购买是指商品或服务的购物者支付完毕,商品已送达、服务已开始,并且已过广告主所规定该商品或服务的退货或取消期间。退货或取消的购买不能视为购买。 5. 成果报酬 成果报酬,是指合作者通过CHANet成果网网络营销平台,募集广告主,通过合作网站上的链接及其所拥有客户端软件,对广告主产品及网站进行各类合法的宣传及销售活动,并提供成果检测及报告后,按照第4条A、B、C、D项完成浏览、点击、有效行为和销售时,CHANet成果网给合作者支付的款额。 6. 链接 链接,是指由广告主或CHANet成果网制作的,在合作网站上播放的广告主广告的任何横幅,文字,按钮,图画等。 7. 有效行为 有效行为,是指访问者点击合作网站上广告后,产生广告主事前指定营销效果的行为。 第2条(注册程序) 1. 若要加入CHANet成果网提供的成果报酬型网络广告平台,首先要同意本条款,并向CHANet成果网提出加入申请。 2. CHANet成果网对申请人的申请书验证后,会尽快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允许注册的情况下将把申请时选定的用户名和密码发到注册时填写的邮箱。 3. 申请人应当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CHANet成果网并无能力对申请人的相关注册、登记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此,一旦因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的问题导致的相关后果应全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CHANet成果网对此不承担责任。如果根据法律法规要求CHANet成果网先行承担了相关责任,则爱德威广告有权向申请人追偿,由申请人最终承担上述责任。 第3条(条款的生效和有效期) 1. 如申请人同意本条款的内容并提交了自己的信息,经CHANet成果网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作为合作者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CHANet成果网将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承认此申请。 2. 本条款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年以后无合作者或CHANet成果网通知的情况下,本条款将会自动延期,并发生效力。以后逐年顺延。 第4条(服务申请资格) 1. 属于下列申请书内容及网站内容的,CHANet成果网有权拒绝其申请: 属于下列申请书内容: 1) 记载虚假内容的; 2) 不用真实姓名的; 3) 不用真实本人证件的; 4) 以他人名义申请的; 5) 申请人年龄小于18周岁的; 6) 未能达到其他所规定申请条件的。 属于下列网站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侵犯CHANet成果网或他人知识产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10)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11) 性别歧视及民族、人种、残疾人歧视的; 12) 包含犯罪及非法行为内容的; 13) 包含违反公共秩序及习俗的内容的; 14)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5) 含有其他CHANet成果网禁用内容的。 第5条(CHANet成果网义务) 1. 合作者在注册、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属于CHANet成果网,CHANet成果网有权使用上述信息。但属于用户个人隐私的信息,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保密。 2. 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CHANet成果网准确跟踪合作网站上发生的效果,将其向合作者和广告主报告,使双方当事人顺利进行结算。 3. 合作者有特殊要求时,CHANet成果网可以按照另外协议为合作者收益增加提供信息或咨询服务。 第6条(合作者义务) 1. 合作者不能无根据地对CHANet成果网提供的业绩监测结果提出异议。 2. 合作者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方式向访问者介绍或劝导广告创意。不能使用不经同意的电子邮件、其它网站留言板上提示广告创意、使用不当制作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广告创意等等会给CHANet成果网名誉造成损害的方式。 3. 本服务条款变更后,如合作者继续使用CHANet成果网提供的服务,则表示合作者接受经修订的服务条款。如合作者不同意服务条款的相关变更,应书面通知CHANet成果网。自合作者接到CHANet成果网认可的书面通知后,视为该合作者自动退出本CHANet成果网。 4. 合作者对所有来自CHANet成果网,或来自向CHANet成果网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来自与CHANet成果网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的广告内容、文本、图像等,未经CHANet成果网或有关第三方同意,不得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补充、变更。 5. 合作者有义务根据CHANet成果网,或向CHANet成果网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与CHANet成果网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对广告的内容、文本、图像等的修改、补充、删减、更新等,在其网站上对相应的广告做出变更,以保证广告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 6. 合作者使用服务时,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 非法使用其他合作者、广告主、CHANet成果网帐号; 2) 擅自修改来自CHANet成果网,或来自向CHANet成果网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来自与CHANet成果网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的广告源代码;或将此源代码提供给其它任何第三方使用、参考; 3) 将经服务得到的信息,未经CHANet成果网同意,向第三者公开或转发; 4) 通过病毒程序、强设首页、劫持地址栏/浏览器、劫持CHANet成果网页面、篡改用户信息、修改CHANet成果网推广代码等非常规手段进行推广; 5) 通过病毒程序、在用户正常浏览过程中,通过修改URL参数或弹窗(浮窗)等的方式劫持CHANet成果网合作伙伴的正常流量; 6) 侵害CHANet成果网或第三者知识产权(含著作权)或其它权利; 7) 将违反公共秩序及风俗习俗的内容、信息、文章、图形、图片等向他人公开; 8) 与犯罪有关的行为; 9) 不经同意的电子邮件、留言板的使用而造成CHANet成果网名誉损害; 10) 违反有关法律法令的行为; 11) 拒绝CHANet成果网发出的相关的e-mail; 12) 将CHANet成果网提供的广告放在除合作者所注册登记的网站外的其它网站; 13) 故意让访问者来完成“有效行为”,包括使用垃圾邮件,BBS等其它方式; 14) 其它CHANet成果网禁用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及行为。 7. 如果合作者提供给CHANet成果网的资料、信息等发生变化,包括网页地址、Email、联系电话等,应立刻通过CHANet成果网上合作者管理页面中的“个人资料修改”及时进行更改。 8. 合作者应根据广告主的要求,保证广告的投放时间,广告主变更广告素材或者在广告活动结束以后,若合作网站不撤销广告代码,CHANet成果网有权继续使用该广告代码投放其他广告活动,但此时CHANet成果网系统不会计入任何有效行为,并不为此支付任何成果报酬。 9. 合作者不得将服务使用权限进行转让、租赁或其他处理。 第7条(合作者的权利) 1. 合作者在注册登记、得到CHANet成果网的确认,并激活CHANet成果网确认邮件中提供的链接以后,正式成为“CHANet成果网”的合作者。享有CHANet成果网提供的服务。 2. CHANet成果网和合作者将按照“有效行为单位数量”进行结算:合作者每产生一个有效行为单位将按该项目的有效行为单价进行结算。 3. 付费方式 1) 按照在合作网站上广告的实际播放数量及获得实际有效行为单位数量,CHANet成果网将生成营销效果情况报表,供合作者在登录界面中查看。 2) 按照上述报表反映的实际数据与单位价格,来确定网站的广告发布收入。通常CHANet成果网在产生“有效行为”后当月内对广告成果进行确认并在确认的后一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至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按照实际结果向合作者支付费用。 3) 如果广告主推迟支付广告费用,CHANet成果网也将相应延迟支付给合作者。如果广告主拒绝支付广告费用,CHANet成果网也将相应不予支付给合作者。 4) 支付费用的最低数额为人民币壹佰(100)元整,如果当月结算的总额小于人民币壹佰(100)元,该笔费用将会被累计到下个月一并结算。 5) 付费方式以CHANet成果网上公布的方式为准。 6) CHANet成果网可以根据广告主需要,随时改变“有效行为”的记费方式。 7) 由于费用的支付发生的相关的税金、汇款手续费由合作者承担。汇款手续费统一为5.5元。税金按劳务报酬所得由CHANet成果网代扣缴纳,标准为减除费用800元后的金额适用税率20%,如果合作者的身份为法人,并可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再扣取税款,合作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用公章之公司名需与本协议中所用公司名、公司收款帐号名称一致。 8) 在尚未确认“有效行为”以及已确认“有效行为”后,一旦发现合作者有任何欺骗和作弊行为,CHANet成果网有权取消此有效行为并不予支付成果报酬,并承担CHANet成果网由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广告主的赔偿/违约金)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 9) 因合作者提供的银行信息的错误而发生的问题,CHANet成果网不负任何责任,不给予补偿或赔偿。若发生佣金因以上原因被退回的情况,CHANet成果网将及时通过合作者登记的电子邮件发送修改帐号的信息,三个月后,若合作者帐号仍然没有联系CHANet成果网修改错误帐号信息,则三个月前的佣金清零,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由合作者承担。 4. 本协议终止时,支付合作者的成果报酬以100元为单位的方式支付,未满100元的部分将不予支付。 第8条(关于合作者帐号和密码管理) 1. 关于帐号和密码的一切管理责任在于合作者,由于对合作者帐号和密码管理不善、非法使用等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合作者自行承担。 2. 合作者得知自己帐号已被非法使用时,应立即通知CHANet成果网,CHANet成果网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9条(信息提供) 1. CHANet成果网可以向合作者提供各种相关的信息服务,定期向合作者发送介绍特别优惠活动、网站通知的电子邮件,若合作者不同意接受以上信息时,可以在注册内容中或合作者信息内容修改中设定拒绝或退订,否则CHANet成果网默认为合作者同意接受服务信息。 第10条(合作者的广告创意) 1. 合作者运用广告创意内容属于本协议第5条1项所规定之内容,不遵守CHANet成果网规定的广告创意规格时,CHANet成果网有权指令修正或取消其资格。在广告主要求下对广告内容进行更改时,如果更改幅度不大,可不通过合作者直接更改。 第11条(知识产权和保密)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设计、图片等)由CHANet成果网享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为履行本协议、合作者使用了第三方的软件或者程序,CHANet成果网应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且CHANet成果网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未经CHANet成果网事先书面许可,合作者不得自行或者许可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属于CHANet成果网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 2. 合作者保证其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隐私权、公开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第三方以该产品侵犯权利为由提起诉讼,合作者须独自承担责任,如给CHANet成果网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因此给CHANet成果网造成的损失以及CHANet成果网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 3. 合作者对本协议有关内容及为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文件资料和与CHANet成果网相关的一切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披露或者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本条款项下合作者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12条(服务提供中止) 1. CHANet成果网提供7天24小时服务。但由于定期检查或技术上的需要,CHANet成果网指定的时间段除外。 2. CHANet成果网对如下情况可以中止提供服务: 1) 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不得已情况; 2) 由于基础电信业务故障而造成CHANet成果网服务中止的情况; 3) 由于其它原因CHANet成果网不能正常提供服务时,CHANet成果网可以限制提供或中止服务。 第13条(访问者处理) 1. 对于通过合作网站链接到广告主网站的访问者,从订货到付款的一切过程以及退货、维修、售后服务等一切与商品销售相关的行为由访问者和广告主来处理。处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访问者和广告主承担,与CHANet成果网无关。 第14条(成果检测) 1. 在合作网站上点击而发生一切有效行为的运算和统计,以CHANet成果网(http://www.CHANet.com.cn)提供的成果数据为准。 第15条(支付主体) 1. 广告主通过CHANet成果网系统向合作者支付成果报酬,并承担支付义务。CHANet成果网受广告主委托代理向合作者支付报酬。合作者知悉,CHANet成果网只有在全额收到广告主支付的成果报酬的前提下,才能履行向合作者支付报酬的义务。 2. 如若广告主对于CHANet成果网全部或者一部分的成果报酬延迟支付,则CHANet成果网向合作者的支付相应顺延。在此情况下引起合作者的全部损害全部由广告主承担,CHANet成果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6条(LOGO的使用) 1. 合同双方均可在自己网站上利用对方网站的LOGO,以表示两者之间的合作关系。 第17条(合同终止及使用限制) 1. 合作者要终止本协议时,应当向CHANet成果网通过电子邮件等的方式申请终止协议。CHANet成果网确认内容后,将认可协议终止的电子邮件发给合作者后协议正式终止。 2. 由于委托播放广告的广告主或广告主和CHANet成果网之间的特殊原因不能继续登录广告的,CHANet成果网对该广告的活动中止或终止,原则上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合作者停止该广告的活动,但若遇紧急情况则不受此限,该广告的佣金自中止或终止之日开始不计算。 3. 合作者如超过六个月没有登录CHANet成果网提供的管理服务中心的,可以视为不再使用本服务,因此CHANet成果网有权取消其帐号并终止本合同,协议自动解除,合作者资格将被取消,账号将被停止,并没收成果报酬。 4. 合作者注册后,一年内没有1次以上的有效行为时,或3次以上拒绝CHANet成果网发出的e-mail时,本协议自动解除,合作者资格将被取消,账号将被停止,并没收成果报酬。 5. 合作者属于第四条“服务申请资格”第1项及第六条“合作者义务”第3项的,虽然第二条“注册程序”完毕,CHANet成果网仍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 第18条(损害赔偿) 1. CHANet成果网对在合作者没有业绩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害不负责任。 2. 合作者如有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其后果由合作者全部承担,CHANet成果网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如因此造成CHANet成果网损失的,合作者应予以赔偿以及CHANet成果网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 第19条(告知事项及其变更等) 1. 合作者应定期登录CHANet成果网管理页面对交易情况和各种数据变动进行及时的更新。若发现数据有错误应及时通知CHANet成果网。如果是因为合作者没有及时更新数据而产生问题,CHANet成果网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20条(通知的效力) 1. CHANet成果网所做的通知以向合作者申请的最后地址(可收取邮件的地址)发送时,发出之日即被视为送达。 2. 合作者电子邮件地址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书面通知CHANet成果网,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合作者自行承担。 第21条(联系方式) 1. 合作者与CHANet成果网之间的联络原则上通过电子邮件或者CHANet成果网专属的站点来进行。在合同服务期内,合作者不得拒绝与CHANet成果网联系。同理,合作者与广告主之间的联络原则上通过电子邮件或者CHANet成果网专属的站点来进行。在合同服务期内,合作者不得拒绝与广告主联系。 第22条(违约责任) 1. 合作者承诺其向CHANet成果网提交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注册信息、网页地址,联系方式等的真实性。CHANet成果网不承担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的审查责任。但是,一旦CHANet成果网发现合作网站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有权暂停或终止合作网站的账户,扣除其账户内所有成果报酬,并保留追究合作网站责任的权利。 2. 合作者承诺其在CHANet成果网平台中的任何行为均不会使CHANet成果网公司、CHANet成果网平台的其他合作网站、CHANet成果网的任何其他用户、向CHANet成果网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与CHANet成果网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处罚。 3. 若合作者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的,CHANet成果网可对违规性质、严重程度等进行独立判定,并处以如下任一一项或几项违规处理的组合,CHANet成果网对处理结果免责。 1) 警告; 2) 限期整改; 3) 限制再登陆及/或注册CHANet成果网; 4) 不予结算及/或直接扣除相应CHANet成果网账户下已产生或未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收入; 5) 终止CHANet成果网合作,关闭CHANet成果网账户(即冻结CHANet成果网账户),禁止合作者登陆CHANet成果网网站及使用CHANet成果网账户登陆的其他网站,并直接扣除该CHANet成果网账户内已结算未提现的所有收入。 4. 合作者同意因合作网站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提及的应遵守的其他文件,或因合作者违反了法律或侵害了第三方权利,而使第三方对CHANet成果网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和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合作者必须全部赔偿给CHANet成果网。 第23条(违规异议申诉) 1. 如合作者的推广服务涉嫌违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作弊,或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等的,CHANet成果网有权对合作者的推广行为是否违规进行独立认定,并对第三方及/或CHANet成果网关联公司等权益的侵害程度作出判定。CHANet成果网对于认定有违规行为的合作者,有权依据本协议直接进行处罚,并对处罚结果免责。 2. 除CHANet成果网另有明确规定外,合作者如果对处罚结果有异议的,在CHANet成果网发出违规处理邮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CHANet成果网提供的指定申诉方式进行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申诉结果CHANet成果网将在收到申诉后3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合作者。逾期未申诉的,均视为对CHANet成果网的违规处理结果无异议。合作者申诉期间不影响违规处理结果的执行。 第24条(免责条款) 1. 对于CHANet成果网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骚乱、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CHANet成果网延迟履行或无法提供服务时,CHANet成果网对合作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2. CHANet成果网对因合作者的原因发生的服务使用障碍概不负责。 3. CHANet成果网概不保证合作者一定金额以上的成果报酬收入。 4. CHANet成果网对合作者或访问者的非法行为、不正当行为以及其他行为概不负责。 5. 合作者自行负责因在第三方网站展示特定链接而应向该第三方支付的任何款项(若有),CHANet成果网对此等款项的支付概不负责。如因合作者未向第三方支付款项而发生纠纷或诉讼,合作者应按法院对合作者做出的不利判决承担付款责任,或就法院对CHANet成果网做出的不利判决赔偿CHANet成果网或按对该等纠纷达成的和解金额赔偿CHANet成果网,及补偿CHANet成果网为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6. 除CHANet成果网提供的网络推广服务之外,合作网站的网站内容包含或涉及色情、暴力、反动及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的内容,CHANet成果网概不负责。相关责任完全由合作者承担。 第25条(征信查询) 1. 合作者在使用本服务时,CHANet成果网会要求合作者提供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地址、电话、邮政编码、身份证号、邮箱地址等),或要求合作者上传身份证,用于办理注册登记、费用结算、数据分析等与本服务有关的服务。 2. 合作者在此确认,同意并授权CHANet成果网可在上述范围内采集合作者的身份信息,并同意CHANet成果网可将该身份信息共享给CHANet成果网的关联公司、征信机构、服务合作方用于完成实名身份验证、推广、结算等服务。 第26条(隐私政策) 1. CHANet成果网重视个人隐私,并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CHANet成果网的《隐私政策》请点击此处阅读。 第27条 (本协议的修改和可分性) 1. CHANet成果网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本条款或制定、修改各类规定,任何使本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条款约束。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CHANet成果网网页上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CHANet成果网修改有关条款后,合作者仍然继续登录或继续使用本服务将表示合作者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如合作者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本服务。 2.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割的且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28条(适用法律和合意管辖)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时,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未果,应当就该纠纷上发生的一切事项向爱德威广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爱德威广告(上海)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版